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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主花450万买兰博基尼跑车漏油 状告经销商            【字体:
车主花450万买兰博基尼跑车漏油 状告经销商
作者:见文内    文章来源:华律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6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实习生 董琦) 花450万巨资购买世界名车“兰博基尼”跑车,结果才开了3000公里就发现跑车油箱有洞漏油。车主认为自己受到欺诈,将该车经销商告上法庭,要求双倍赔偿。前天,此案在广州中院开庭。

  车主方面诉称:2007年1月31日,车主郑某签订合同,从广州嘉轮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轮公司”)购买“兰博基尼”跑车一辆。2月2日,车主支付购车款450万元将车开走。据悉,该款跑车全球只卖了2万辆。

  同年3月,车主将车开到上海去上牌,行驶了3000公里后,发现车辆有漏油现象。车主立即与嘉轮公司取得联系。之后,嘉轮公司派技术人员前往上海,在其指定的修理厂就漏油问题进行检查。经过拆箱检查,发现油箱底部竟然有一个洞。车主还表示,该车除了漏油外,车辆的扰流板也曾出过故障,挡风玻璃上也有长达十几厘米的裂痕。

  原告认为,嘉轮公司销售的该车存在严重缺陷,也没有达到被告提供的说明中所说的质量要求,被告的这种销售行为已经构成欺诈,且被告不仅没有为其退换车辆,连及时修理也没有做到。故要求其退车,返还450万元购车款,并另外赔偿450万元。此外,还要求赔偿延误使用车辆损失、购车款利息损失等其他费用200万元。

  被告嘉轮公司在庭上表示,汽车油箱漏油并非汽车本身的质量有问题,很可能是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人为造成的损害,其理由则是:兰博基尼的品牌保证绝对经得起考验。

  庭上,法官试图调解结案,但车主坚持至少要退换车,而经销商则只同意换油箱和给予维修保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未能当庭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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