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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话题:不速之客 播出时间:2008年7月30日 记者:王秀敏 李伟 编辑:王秀敏 主持人:张绍刚 嘉宾:无
简介:河北省行唐县突然来了几名记者,到几家行政单位走访,先是找问题,又说要订阅刊物,十分可疑,他们究竟是哪家媒体的记者?有何来意?
导视: 大牌记者上门造访 各单位措手不及 我也感到可能是个中央级的媒体 哎呀 我心里一紧张 到底我们有什么问题 可是具体他不说 每个单位逐个采访 究竟是何来意
主持人:2008年5月29日,河北省行唐县国土资源局来了几个不速之客,这几个人的到来在行唐乃至在全国都掀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波。 4位记者开的是一辆警车说是从北京来的,拿出了自己的新闻工作证,上面写明是“中国法治网”的记者,他们来到了行唐县国土资源局开门见山说要见局长还提出了三个问题。
砖瓦窑取土,城貌拆迁,煤炭市场整治,三个问题提出来把甄文生给搞蒙了,心里打起了鼓,难道是我们工作上有了失误人家来曝光的,可仔细一琢磨,这三个问题之间没啥关系,而且其中有两项还不是自己单位的职责范围,记者究竟是来干什么的?甄文生一时拿不准,赶紧向县委宣传部通报此事。 网络记者来采访这在行唐县还是第一次,宣传部正准备与记者接触一下,又得到了一个新消息,几名记者在此之前还曾去过交通局。交通局的办公室主任也被这几名记者给弄蒙了,想进一步问一问自己工作上究竟出现了什么问题?可人家记者不直说,话锋一转说要交个朋友。几名记者说如果订几份杂志,他们就把这些问题不曝光。原来,这几位是冲着征订杂志和土特产来的,交通局办公室主任一听就说这事儿得请示领导。听说这种情况,宣传部的工作人员觉得不大对劲,决定先会会这几位,哪知道记者们说不着急,他们要在这里住上半个月。
宣传部门的工作就是和记者打交道,一年下来多了不说,100多个总是有的,也是经多见广的人,但是这么“牛”的“记者”还真没见过,他们来了之后,吃、住、喝要求宣传部门负责,现在还放出话来说这一呆至少就要呆半个月,这些“记者”究竟是何方神圣呢? “中国法治网”,让人感到来头不小,可能是中央级的媒体,但是不管是谁,只要说是记者,行唐的宣传部门都要验明他们的身份。几位记者出示的新闻工作证和以前他们见过的记者证有很大的差别,而且记者手上也没有来行唐采访的单位的介绍信,加上他们要求订阅刊物和索要土特产的行为十分可疑,宣传部门建议接待记者的国土资源局报警,由警方来介入调查。
几位记者来的时候开的是一辆河北牌照的司法警车,警方决定先从这辆警车上寻找线索,于是派警察与记者们接触并查询警车的来历。警方对他们的车辆进行了网上比对,信息显示车是(河北省)涞源县司法局的一台制式警车。警方和涞源县司法局联系了以后发现几个记者所驾驶的这台车套用人家的牌子是,说白了这台车就是一部假警车。警车是假警车,那记者是不是也可能是假记者呢?民警们以调查警车为由将几名记者传唤到了公安局做进一步的了解。
记者解释说车他们是借的并不知道是假警车,而说起自己的身份他们一口咬定就是“中国法治网”的记者,还说如果不信,警方可以到网站上去查还可以给他们单位打电话。警方打开“中国法治网”的网业,找到联系电话进行询问,网站确称实有这几名记者。民警们打开“中国法治网”之后看到网页设计得十分精美,当中还有大量的法治新闻、法治资讯,还设立了30多个省级的频道,网页上还有记者身份查询的窗口,在网站“证件查询”中,警方输入了记者的身份证号、统一编号一查,果然这相片和本人都相符,警方怀疑是不是报案单位反映错了。
主持人:这个时候民警心里面也有点打鼓了,因为经过调查确实有“中国法治网”这么一个网站,网页也很正规,跟人打听也确实有这么几个“记者”,但是这些“记者”和以往接触的记者行为举止上还真的差别很大,究竟应该怎么打破这个突破口呢?按照规定,审查的时间不能超过12个小时,从最初开始对这几个人盘问到现在7个小时过去了,正在民警一筹莫展的时候,这些“记者”们先沉不住气了。
其中一名记者借着去卫生间向从裤子口袋里拿出了一沓子钱,央求警方放人。这一举动让民警们本来打鼓的心安定了下来,这里头肯定有事儿,问这几个自称记者的人是问不出什么了?看看能不能从根儿上查查这个网站呢? 警方直接给国务院新闻办打了电话,国务院新闻办核查后称没有“中国法治网”这个网站,更没有“中国法治网”记者,那么这个网站是非法网站记者那是假记者。按照规定,用“中国”二字打头开办的网站单位必须要经过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宣传局批准,利用网络经营也必须办理网络经营许可证,而“中国法治网”没有办理相关批准的手续,也没有办理网络经营许可证,这个网站已经涉嫌违法犯罪了。北京警方迅速赶到“中国法治网”的办公地点。
主持人:通过民警的调查发现这个非法网站的规模还真是不小,光是所谓的“记者”就80多人,而且业务分布很多省,河北、河南、福建 江西、安徽等等,网站的发起人穆某。认识穆某的人都说这个人实在是“太有才了”,可惜 这点儿才用错了地方。 穆某,山西人,今年30岁,研究生学历,曾经在某家报社做过记者,2006年6月自己开设了“中国法治网”。穆某说本来想自己做一个合法的网站,但是注册资金等各方面都不符合条件就私自开设了“中国法治网”,据警方介绍,这个网站已经通过订阅资讯的方式收取资金100多万元,那么他们是通过什么方式获利的呢?
到行唐县的这4名“记者”都是网站聘用的“记者”,穆某自己做了新闻工作证发到了每个人的手上,盖上了自己找人刻的“中国法治网”的章并且找人专门培训了他们。他们发行的《中国法治网•资讯》是自己在网页上建立的一个栏目,花1200块钱拿到密码之后就可以浏览这些内容,让民警们没有想到的是全国各地竟然有580多个单位订阅了930份《中国法治网•资讯》,金额达到了110万元。这些所谓的记者正是抓住了一些单位怕曝光、怕找麻烦的心理,不但要求对方订阅《中国法治网•资讯》,还骗吃骗喝顺便弄点土特产。
你看“中国法治网”工作人员出门带有新闻工作证,带有“中国法治网”标志的名片,持有印有公章的订阅单,包括信封都是有“中国法治网”标志,笔记本、手提袋也是有“中国法治网”的标志,这一整套的包装迷惑了很多基层单位,纷纷订阅他们的《中国法治网•资讯》,而每订阅一份“资讯”都有三方分成,其中穆某拿540元,中间负责的李某拿260元,所谓的记者拿400元。 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穆某已涉嫌非法经营罪公安机关已报请检察机关对其予以批准逮捕,其余的人员等到案之后,经过警方的审查,如果是构成犯罪也要依法予以追究。 主持人:这是全国首例假网络记者案件,网络记者我们以前真的很少听到,接下来我们请导播帮我们来接通一下国务院新闻办网络局刘正荣副局长。刘局长,你好。我们国家现在对网络媒体的管理大的原则是什么? 嘉宾:我们有一个规章叫《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那么根据这个规定,通过互联网站传播和转载新闻应该到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申请许可,那么地方的也可以到当地的就省一级的新闻办公室申请许可或者备案。
主持人:那是不是申请备案之后,这个网络媒体就可以派记者出去采访呢? 嘉宾:那么根据我们目前的规定,网站只能转载新闻,我们现在没有网络、网站的记者。 主持人:好,谢谢刘局长跟我们电话连线,谢谢,再见。我们今天在演播室还请来一位嘉宾,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曲新久教授。曲老师,这个案件当中网站的发起人穆某现在已经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当地的公安机关逮捕,那么非法经营罪在我们的《刑法》当中是怎么界定的?
嘉宾:简单地讲,非法经营罪就是违法经营、情节严重就是犯罪,那就是经营网站这个经营行为本身,它实际上卖的就是一个相当于网络杂志。卖的网络杂志来讲,也就是说你一年交1200块钱你就可以上这个网上,我给你个密码然后你可以浏览我的资讯,实际上它是在出卖资讯,如果从法律的实质点上来说,可以是一种非法经营行为的,在某种情况下也可以作为犯罪处理,但是非法经营罪它的弹性特别大,它的概括性特别大。为了严谨起见,为了避免过度地扩大这个犯罪,那么司法和实务上一般倾向于认为对于这样的一些行为要有法律非常明确,这种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有司法解释明确这种行为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否则这种行为原则上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主持人:除了穆某还有很多在这儿应聘的“记者”,有没有可能涉嫌到犯罪? 嘉宾:因为它是一个群体性的问题,所以在这里一般来讲,法律和实务上都追究组织人员直接责任人员,那么一般的参加者责任就比较轻,一般就不作为犯罪处理。 主持人:社会各个部门接受媒体的监督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大家在面对自己的问题的时候,都本着一个客观、公正的态度,大概这样的假网站、这样的假记者也就没那么多空子好钻了,感谢您收看今天的节目,明天同一时间《今日说法》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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