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今日说法 | 合同范本 | 工商档案 | 聘请顾问 | 文章中心 | 友情连接 | 最新案例999 | 收费标准 | 

专题栏目:民商总论 房地产专题 常用数据  知识产权  民事案例 公司证券 婚姻继承 交通事故 劳动医疗 律师实务 法律英语 网络与法 以案说法 综合栏目 法律法规 物权法 今日说法 法官专题

合同范本:|买卖|借款|租赁||承揽|建筑|知识|招投标|运输|技术|证券|赠与|经营|劳动|企业|保险|委托|涉外|其它|文书|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律师网 >> 文章中心 >> 民商裁判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董事会决议背离公司章程 法院依法判决撤销            【字体:
董事会决议背离公司章程 法院依法判决撤销
作者:李鸿光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0

  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投资各方均应按照董事会章程依法行事。而投资成立上海晟峰软件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上海晟峰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峰高科技公司),以晟峰软件公司不按公司章程行事,私下背着大股东召开董事会,并形成三份董事会决议侵犯了大股东的权益起诉法院,要求判决撤销该三份决议案,该诉请近日获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这是上海法院首度以判决的形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确认董事会决议为无效的案件。

    晟峰软件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该公司系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期间章程、股东和注册资本曾有变化。现注册资本为450万美元,晟峰高科技公司出资230.85万美元,占51.3%;案外人合资方日本株式会社OBS出资181.8万美元,占40.4%;日本株式会社SORUN出资37.35万美元,占8.3%。现晟峰软件公司章程记载: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利机构,共有9名董事组成,董事长由晟峰高科技公司委派,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书面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二十天书面通知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2007年11月30日,晟峰软件公司在未通知全体董事的情况下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形成三份决议,1、免去张某某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任命其他3人分别为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职务。2、委托陈某某负责公司财务审计的投资清算,一周之内审计结束后向公司董事会汇报。3、从即日起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投资公司的帐务活动全权委托阮某某总经理、徐某某董事长审核,直至工商变更手续完成为止;公司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章等委托阮某某、徐某某保管。

    2008年1月底,晟峰高科技公司聘请律师起诉到法院,诉称晟峰软件公司形成的董事会决议违反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须由晟峰高科技公司委派;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主持或委托副董事长召集;董事长应在开董事会前二十天书面通知董事,写明会议内容、审计和地点,请求判决撤销该董事会三份决议。    

    审理中,经法院合法传唤,晟峰软件公司未出面应诉及答辩。

    法院认为,晟峰高科技公司为晟峰软件公司大股东,对晟峰软件公司董事会决议持有异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主体资格能够成立。晟峰软件公司部分董事提议所召开的董事会,未按照章程规定通知全体董事;更换董事长的决议也有悖于公司章程的规定。遂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晟峰软件公司于2007年11月30日形成的董事会三份决议予以撤销。

广告位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执行董事不辞而别 一股东代公
    骗子冒充中纪委工作人员欲敲
    香港一家投资公司董事长起诉
    执行董事不辞而别 股东索要损
    公章保管引发争夺战 董事长要
    董事长网上受攻击 状告百度立
    村代会决议取消四居民福利 
    关于设定董事离任义务的思考
    论董事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
    关于设定董事离任义务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