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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例禽流感疫苗案刑事判决书及法官点评 | ||||
| 作者:邢连珠 文章来源:邢连珠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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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和农业部指定的禽流感防制专家;研发及生产涉案产品所采用技术工艺是科学的;涉案产品是按GMP规范组织生产和检验的,经鉴定属于合格产品;用户对涉案产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具有肯定性评价;涉案产品的实际销售量等。这些证明内容,证实生药厂主观上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故意和客观上未实施相应行为。 以上证据经庭审质证,公诉机关对辩护人所示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内容不持异议,提出上述证据与公诉机关所示证据有一定重合,证据内容从不同方面印证证实了起诉书认定的事实。 合议庭对证据审核后认为,辩护人示证来源合法,证据内容与待证事实有关联性,故具有相应的证明力,合议庭予以确认。 经以上控、辩双方示证、质证和合议庭认证,本院查明事实如下: 被告单位内蒙古生物药品厂(以下简称生药厂)始建于1958年,1995年改制,以其经营性净资产入股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集团),成为金宇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02年7月,金宇集团在不改变生药厂企业性质的前提下,将生药厂改组为生物制药事业部,聘任王某某为生物制药事业部副部长、沈某某为生物制药事业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魏某某为技术总监。生药厂有兽用药品生产许可证,以生产经营畜用药品制造和生物制品制造为主,在改制前后至本案案发前的主打产品是牛羊疫苗和牲畜口蹄疫疫苗。2003年1月、2004年3月和2004年4月,生药厂灭活疫苗车间、冻干弱毒疫苗车间和禽用强毒灭活疫苗车间先后获得农业部GMP认证。GMP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国际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通用准则,是制药企业进行质量管理的优良、必备制度。药品GMP认证是国家对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监督检查的一种手段,是对药品生产企业(车间)实施GMP情况的检查认可过程。生药厂获得GMP认证后,即具备了符合规范要求的研发牲畜疫苗和禽用疫苗的条件。2003年8月,农业部兽医局为生药厂下达了农牧药便函[2003]177号批文,同意生药厂研发鸡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禽流感(H9N2)三联灭活疫苗。2004年4月,农业部兽医局下达了《关于公布已通过GMP检查验收的高致病禽流感疫苗定点生产企业的通知》,公布生药厂禽流感GMP车间通过验收并确定生药厂为禽流感疫苗的定点生产企业。 2003年7月,生药厂与河南农业大学(以下简称河南农大)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合同约定:生药厂支付河南农大500万元,河南农大将其拥有的浓缩专利技术使用权和已获得新兽药证书的4个兽用新生物制品(均为多联禽用疫苗,即鸡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减蛋综合症-传染性法氏囊病四联灭活疫苗;鸡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传染性法氏囊病三联油乳剂灭活疫苗;鸡新城疫血凝抑制试验抗原与阳性血清;鸡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减蛋综合症三联油乳剂灭活疫苗。)及1个已通过初审的兽用新生物制品,让与生药厂;生药厂负责申请农业部报批批准文号(以下简称批号),获得批号后,由河南农大向生药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生产工艺、规程及相关研究报告);合同中还载明,已取得新兽药证书的4个兽用新生物制品为浓缩联苗及诊断液,是我国首创的二类和三类新兽药,采用针对性好、免疫原性好、有中国地方特点的标准种毒和先进的浓缩工艺,技术指标已达到或超过国际先进水平。合同签订后,同年8月11日,经生药厂报批获得了上述4个兽用新生物制品的批号,双方即对合同进行了全面履行。同年8月13日,农业部兽医局为生药厂下达了农牧药便函[2003]177号,同意生药厂与河南农大禽病研究所联合研制鸡新城疫-支气管炎-禽流感(H9N2)三联灭活疫苗。为加大禽用疫苗的研发力度,生药厂与河南农大禽病研究所和王泽霖分别于同年 王泽霖系河南农大 2004年7月,生药厂成立北京经营部。经营部以销售生药厂兽用生物制品(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为经营范围,以单独运营的方式专门销售禽用疫苗,由被告人王某某兼任总经理,被告人张某某、马某某、尹某某为副总经理,聘任多名工作及销售人员,其中被告人徐某某为辽宁地区销售业务员。经营部成立前后,正值生药厂与河南农大合作研发禽用疫苗阶段。由于研发的涉案产品系多联禽用疫苗具有一针多防的防制功效,适应养禽业主的需求,于是经营部将涉案产品批量投放了市场。经营部根据市场调研,掌握了多联禽用疫苗具有良好销售效果的信息,遂将生产计划、具体数量等上报给生药厂,生药厂按照经营部的要求组织生产和供应。期间,生药厂为使涉案产品的生产、销售尽快合法化,加大了报批文号的工作力度。2005年11月,辽宁省黑山地区发现了禽流感疫情,疑似生药厂销售的无批号禽用疫苗所致,公安侦查机关请求农业部兽医局协查。当月25日,农业部兽医局作出了农医药便函[2005]289号《关于内蒙古生物药品厂7种疫苗合法性认定的函》,申明:请求协查的疫苗为7种疫苗 ,其中,鸡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传染性法氏囊病三联灭活疫苗获得了批准文号,为合法产品;鸡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禽流感(H9N2)三联灭活疫苗获得了农业部的临床试验批号即农牧药便函[2003]177号,可以在试验区域试用,但不得销售,一旦销售按假兽药处理;鸡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禽流感(H9N2、H5N28)三联四价灭活疫苗、鸡新城疫-禽流感(H9N2)二联灭活疫苗、禽流感灭活疫苗(H9N2)、鸡新城疫-禽流感(H9N2、H5N28)二联三价灭活疫苗,禽流感二价灭活疫苗(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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