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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关系解除,还要对孩子责任?            【字体:
婚姻关系解除,还要对孩子责任?
作者:张庆    文章来源:中国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5


  4月1日,西海都市报刊发了《德市一14岁中学生私驾夏利车撞伤两人》一文,孩子母亲把出租车卖了,以支付伤者的医药费。可是,孩子的父亲佟俊三却表示,孩子开车撞人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他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孩子的母亲焦女士和孩子的父亲佟俊三离婚已两年多了,孩子归焦女士抚养,焦女士提出让佟俊三承担部分伤者医疗费时,佟俊三以各种理由拒绝。

  记者电话联系了小孩的父亲佟俊三。他表示,孩子由焦女士抚养,开车撞人和自己没有关系,是小孩母亲的责任,他也不会承担相应的医疗费。

  德令哈市贝正律师事务所的吴德庆律师表示,虽然孩子的父亲和焦女士已解除了婚姻关系,但和小孩存在着血缘关系,双方都有监护小孩的责任。如果焦女士的生活确实陷入了困境,没有能力去支付伤者的医疗费,焦女士可以要求孩子的父亲承担伤者的部分医疗费以及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小孩父亲拒绝承担的话,焦女士随时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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