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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从未开通过“联通在信”业务,李先生的话费详单上却被扣了2个月的“联通在信”包月费。联通客服和这项业务的SP(信息服务)企业都答应为李先生取消该业务。可是,第3个月李先生的话费又被错扣了。
虽然 SP企业多倍返还了错扣的费用,可李先生还是觉得,自己预存的话费“不安全”。信息产业部规定,短信服务,若用户未进行确认反馈,应视为用户撤销服务要求。
【投诉】
接连两个月被扣“联通在信”费
李先生的手机号是邯郸132号段的。今年3月3日,他查询自己的话费时发现,一二月份话费中都被扣除了2元的“联通在信”包月费用。话费单显示,“代收SP名称”为“河北翔宇”。“我从来没有开通过‘联通在信’业务,也没有收到过任何手机增值业务的短信,怎么莫名其妙就被扣了费呢?”
李先生随即致电联通客服,要求立即取消这项业务,返还错扣费用。“接线员说会和‘河北翔宇’联系,多扣的钱肯定会退给我的,至于退多少,让我跟‘河北翔宇’协商。”
果然,3月9日,“河北翔宇”回电表示立即给李先生取消这项业务,并保证从3月份起不再扣费,并为李先生返还了8元费用。后来,“河北翔宇”又按照李先生10倍补偿的要求,为他返还了30元话费。
答应取消的业务又扣费了
让李先生没想到的是,3月14日,他又被扣除了2元包月费,“代收SP名称”仍是“河北翔宇”。“联通客服和‘河北翔宇’都答应3月份不再扣费了,为什么又扣了?要是以后每个月还接着扣呢?”李先生非常气愤。
3月17日,联通客服解释说,可能是“河北翔宇”的工作人员没有上报取消,或是取消以后又开通了。而“河北翔宇”则说,他们已经给李先生取消了这项业务,并上报给联通了。他们会再次取消,并双倍返还李先生3月份被扣的费用。3月27日,李先生的话费里又多了6元钱,他也不知道这是按什么标准返还的。
【质疑】
之一:没定制短信业务,为何擅自扣费?
虽然被扣的话费按几倍的标准返还了,可李先生心里还是不踏实。“我没开通这项业务,也没享受过什么服务,就被扣费了,我的话费怎么能说扣就扣呢?我是联通的客户,可是我既要向联通反映,又要跟翔宇协商,这让我觉得很乱,觉得我的话费更不安全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很多用户与李先生有同样的想法。联通用户张先生在一段时间内收到了免费试用的天气预报短信。后来,他收到一条提醒短信,内容是该业务免费试用期限快到了,如果不想定制,就发送短信到指定号码取消该业务。“我发短信取消了。可是我觉得这种提醒方式有问题。很多老年人都不会发短信,甚至有人不会看短信,见到短信随手就删了。他们不发短信取消,联通是不是就悄悄地把免费变成收费了呢?”
之二:答应取消后,咋还在扣费?
“第一次发现错扣费以后,联通和‘河北翔宇’都答应给我取消,为什么3月份又扣了?”李先生觉得,这类短信增值业务的开通和取消,都应该是机主本人持有效证件来办理,应该有个书面的证明,有机主的签字。“这样光在电话里说开通或取消,也没个凭证,我们怎么能放心呢?
之三:长期不查话费,错扣就白扣?
李先生觉得,他还算幸运的,及时发现了问题。很多人都没有查话费的习惯,自己用了多少话费,都是怎么用的,几个月甚至一年两年都不查一回。“这些人要是被扣了话费,就白扣了吗?”
李先生被扣了3个月的短信包月费,总共6元。而“河北翔宇”共返款3次,分别是8元、30元、6元,这样多倍补偿,也让李先生觉得有些纳闷。“如果客户要求多倍补偿,他们都能基本满足,那得对他们公司造成多大损失啊!他们能做吃亏的买卖吗?”
【调查】
试用期过后“免费”变收费
4月3日,记者来到位于省会和平路的河北翔宇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电脑中的资料显示,李先生2007年9月25日开通了“河北翔宇”的“电视节目预报”业务,今年3月3日退订。
“从资料上看,李先生的业务是从今年1月份开始收费的。”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说,“这项业务有3个月免费试用的期限,快到期时,会通过发短信或客户回访的方式提醒客户,如果想退订,就发送短信到指定号码,如果不退订,过了免费试用期后就开始计费了。但是,客户由于关机、欠费等原因,可能收不到提醒的短信,因此,免费试用期一过,就有可能给客户开通了这项业务。”
然而,李先生表示,他从没收到过任何电视节目预报的短信,也就是说,他从没“试用”过,当然也没有收到过提醒到期的短信或者回访。
SP企业无法完全保证不再错扣
“河北翔宇”的工作人员说,他们与联通是合作关系,由联通代扣增值业务费用。如果话费被错扣,客户都会向联通客服反映,联通客服再把扣费数额和客户要求转达给“河北翔宇”。他们再与这些客户联系,根据其要求返还话费、取消业务。
至于为什么李先生的资料里显示3月3日已退订该业务,3月14日却再次扣费,翔宇的工作人员说:“我们已经给李先生取消,并上报联通了,但是不知为什么联通没有给取消。这个月可能是联通弄错了,好多客户都反映他们无故被扣了这项业务的费用。”
“我们也不愿意客户被错扣费用,联通承诺双倍返还,为了使客户满意,我们会尽力满足客户的要求,因此有的就多倍返还了,造成的损失就只能由我们公司自己承担了。”这位工作人员说。
然而,李先生要求他们保证今后不再错扣时,工作人员说,他们只能保证百分之九十九,因为这不是他们单方说了算的,还要报联通去取消。
联通称退订后不会再收费
那么,联通公司对此作何解释呢?4月3日,记者试图将此事反映给联通河北省分公司,但是该公司门卫说,这件事应找邯郸当地的联通营业厅或联通客服反映。记者拨打了河北省联通客户服务质量监督中心的电话,接线员称,李先生定制的这项业务3月3日已取消成功,如果不再定制就不会再有费用产生了。他们会尽快查明原因,予以回复。
然而,第二天,却是“河北翔宇”又给记者打来电话,表示在他们的范围内,可以保证不再错扣费用。
联通客服的接线员介绍,对于免费试用的短信,一般会在到期以前通过短信或回访两种方式取消。客户收到提醒到期的短信,如果不想定制,需要按要求发短信取消业务。如果不发短信,联通就会默认为客户想定制,免费试用期过后就开始计费了。“老年人不会发短信,可以让家人代发。”对于回访,联通会按客户的要求为其继续开通或取消。
【消协观点】
免费试用不能成为
日后收费的理由
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孙常军认为,免费试用不能成为日后收费的理由。
是否收取增值业务的费用,应以客户定制为准。免费试用可以作为一种促销方式,但不能成为日后收费的理由。运营商或SP企业的这种做法,涉嫌强制交易,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通过预交费方式维系与运营商的合同关系。运营商有责任、有义务妥善“保管”好消费者预交的话费。出了问题,运营商应向消费者作出合理解释,必要时应承担法律责任。运营商可以要求SP企业按照合同承担相应责任,但SP企业不能成为运营商转移矛盾的借口。
对于这类短信增值业务,无论定制还是取消,都应由消费者在相应的单据上签字,作为提供和接受服务的依据,以免日后产生争议。
【律师观点】
运营商擅自扣费
无法律依据
河北明杰律师所主任律师王惠民认为,运营商擅自扣费,侵害了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和消费选择权,无法律依据。
消费者有权决定选择何种服务业务,以及业务的详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运营商作为经营者,按消费者的意愿提供服务是其法定义务。
联通与李先生是一种电信服务合同关系,联通公司与“河北翔宇”则是另外一个电信服务合同关系。基于合同的相对性,李先生与“河北翔宇”并没有合同关系,也没有与联通公司、“河北翔宇”共同约定由联通公司代扣增值服务费,因此联通公司直接划扣相关费用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联通和“河北翔宇”所称“如果不退订,过了免费试用期后就开始计费”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相关民法规定,签订合同必须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李先生没有回短信要求订或不订,应视为其真实意思是不订。据此联通收取该费用是非法的,应予双倍返还。
【新闻延伸】
包月、订阅类短信
必须事先请求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4年4月15日颁布的《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提供短信息服务时,包月类、订阅类短信服务,必须事先向用户请求确认,且请求确认消息中必须包括收费标准。若用户未进行确认反馈,视为用户撤销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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