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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设计资质却外接“私活” 法院判决合同无效            【字体:
无设计资质却外接“私活” 法院判决合同无效
作者:王骞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4

    中国法院网讯   没有设计资质却到外面接“私活”,无法设计出合法有效的图纸,预收的定金也不予偿还。近日,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李某偿还原告王某图纸设计定金7000元。

    李某是盐城某设计院的工作人员。06年8月,李某听说王某要盖一幢综合楼,便找到王某,请求王某将综合楼的设计工作交由其负责。双方约定由王某出资1.5万元,李某在规定时间内将全套图纸交付王某使用。到期后,李某未能按期交付图纸。此时,王某了解到,李某并不具有设计资质,根本无法设计出合法有效的图纸。此后,王某多次要求李某偿还预的定金7000元,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迟不还。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在没有设计资质的情况下接受原告的委托,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有效图纸,双方约定无效,定金应该返还,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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