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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东城法院受理首起域名转让纠纷案 | ||||
| 作者:田丽娟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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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张巍诉被告北京元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李得义合同纠纷一案。该案涉及域名转让、域名空间内容转让等问题,也是该院受理的首起涉及网络域名转让的案件。 原告诉称,其与第一被告北京元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网站转让协议》及《优先购买债权协议》约定,原告将其独立合法拥有的三个域名www.oldbeijing.net、www.kkd.cn、www.obj.org.cn以及这三个域名所指向空间的所有内容及与此域名和网址上内容有关的所有知识产权(以下简称标的物)转让给第一被告,转让费用为100元人民币;当第一被告无法续存、全部或部分公开对外出售标的物、将标的物进行抵押时,原告享有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对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后第一被告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标的物转让给第二被告所有,且在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完成了更名手续。两被告恶意串通擅自转让标的物,违反了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协议,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确认第一、二被告之间签订的协议无效,判令原告对域名www.oldbeijing.net享有所有权及对该域名所指向空间上所有的内容和此域名及网址上内容的知识产权享有优先购买权。 现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张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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