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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女”易慧诉老东家拖欠酬劳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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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上届“超级女声”大赛第八名获奖得主易慧认为自己的老东家——北京欢唱网格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拖欠报酬和生活补贴,并将其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易慧(女,23岁,土家族,广州星海音乐学院学生)称,自己于2006年1月1日与被告签订《演艺委托合同》,约定被告担任其在合同约定项目内的合法委托人,被告为原告承接所有宣传演出、广告业务等活动,被告在合同第1年每月支付税后生活补贴2500元,次年按20%递增;第一年一切演艺活动收入由双方各占50%,并按月与原告结清。但自2006年4月起,被告未支付演艺报酬6万元,并自9月起停止支付生活补贴。故起诉要求支付拖欠的演艺报酬及生活补贴,并支付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 北京欢唱网格互动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易慧作为其公司艺人,公司并未给其安排演出活动,因此不存在拖欠报酬的问题,但认可自2006年9月起未支付生活补贴。 本案目前尚在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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