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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营老总向立法机关递公开信建议区分民企原罪            【字体:
民营老总向立法机关递公开信建议区分民企原罪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25

    公开信建议将民营原罪分为三种: (和君创业总裁李肃)

    改革性的探索原罪,产生于上个世纪80年代,多属于改革界限不清的无知之罪;

    发展性的被动原罪,产生于上个世纪90年代,多属于民营企业配合地方经济发展而进行的跟随违法;

    普遍性的道德原罪,产生于当下社会,是延续“法不责众”的行业潜规则而形成的普遍性问题。

    重庆市委书记汪洋近日提出的“最大程度宽容民企幼儿期胎记”的言论在民营企业界反响强烈。日前,和君创业总裁李肃也通过有关渠道向国家立法机构上交了一封名为《解决“民企原罪”是建立和谐社会与有效反腐的重要基础》的公开信。

    据介绍,这封信征集了一线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并且在全国工商联内部经过了讨论。信中首次提出了“原罪”与“犯罪”之间的区别,将民营原罪分为改革性的探索原罪、发展性的被动原罪、以及普遍性的道德原罪。

    李肃认为,上世纪80年代的探索原罪多属于改革界限不清的无知之罪,上个世纪90年代的被动原罪属于民营企业配合地方经济发展而进行的跟随违法,而现在的道德原罪则是延续“法不责众”的行业潜规则而形成的普遍性问题。

    李肃建议,要通过法院法官的判例立法,解决改革实践与立法滞后的矛盾;其次,要在全国人大建立听证会制度,重视健全行政首长的赦免权行使制度。

    李肃也表示,这封信是否能产生预期的效果还很难预料,最终考验的仍然是政府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的智慧。郭晋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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