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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法草案第8稿推迟审议 民营快递要求知情权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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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法》草案第八稿被推迟审议 民营快递呼吁要求知情权 昨天,《第一财经日报》获悉,原计划在9月底相关会议上讨论通过的《邮政法》草案第八稿(下称“第八稿草案”)已被推迟讨论,这意味着第八稿草案也将被推迟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的审议程序。与此同时,民营快递企业和外资快递企业纷纷要求公开第八稿草案。 9月底,国家相关部委首次就第八稿草案和非邮政企业在沪进行交流,然而4个小时的座谈会依然无法化解矛盾。 “十一”长假前夕,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司副司长董超洁、国家邮政局行业管理司司长达瓦等人与20家民营快递企业和四大国际快递巨头进行座谈,会上非邮政企业用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陈述了意见,包括呼吁邮政行业的公平竞争,纠正《邮政法》立法中的不公正做法等。 座谈会结束时,董超洁表示,她会向国务院相关领导如数反映大家的意见,但这些意见“要想一步到位”、全部按照非邮政企业的意见做可能很难,推进体制改革,法制上进一步完善,要考虑到我国的特殊国情。本报记者陈姗姗发自上海 董超洁所指的“特殊国情”,其实就是第八稿草案中“150克以下的信件为邮政专营”的规定在中国邮政方面和民营快递方面没能达成一致,民营快递企业认为是剥夺了他们生存的权利,认为应该缩小专营范围,或者按照重量和资费相结合的方式。 另外,民营快递企业指出,与第五稿草案不同的是,第八稿草案中像报关单、提单等商务信函也要被纳入专营范围。 对此,中国邮政有关人士表示,世界上其他国家重量和资费相结合的方式是一个历史演变的过程,而根据中国目前的国情和发展阶段,并不能一步到位;另外,中国的信息安全要求控制将信件的寄递相对集中。 不过,除了专营权的矛盾,非邮政企业目前最迫切的要求就是公开《邮政法》草案第八稿。而邮政方面和相关立法参与人则认为,目前还不适合公布,等今后提交全国人大后才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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